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今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现将2015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课题指南(请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网上申报于2014年12月30日开通。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4. 申请者请于2015年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将《申请评审书》初稿纸质件1份报送学校科研处。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及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请者,请保证手机畅通。
5. 申请者请于2015年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将《申请评审书》终稿纸质件(一式两份,要求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cds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由学校统一上传,申请者请勿自行上传。
四、申报相关要求
1.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评审书》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课题组成员最多设九人;
(2)《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项目研究时限为1—2年,请注意B表“计划完成时间”;
(4)B表“最终成果形式”建议从“著作”、“论文”、“咨询报告”中选择;
(5)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请注意B表“申请经费总额”;
(6)“管理费”按照“申请经费总额”的5%计提,但不应超过0.2万元;
(7)《申请评审书》请务必“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否则无法正常打印。如打印的文档出现灰色阴影,说明没有“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
(8)《申请评审书》的电子版请不要设置密码,否则科研处无法上传。
2. 申请者提交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和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申请结项,著作类成果须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发表(基本要求为五篇以上且至少有两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报送地点:舜耕校区办公楼710房间
联系人:于楠楠 徐 彬
联系电话:88525885(内线65885)
科研处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