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我院两教授被聘为济南市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员
发布日期:2012-12-03
2012年12月3日,济南市成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济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谭延伟到会讲话,并为宣讲团成员颁发聘书。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沈大光教授、和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长明教授被聘为济南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市委讲师团兼职教授。
为高举旗帜,凝聚力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济南市委专门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工作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出安排,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敏对成立宣讲团非常重视,并多次批示。宣讲团的成立,标志着全市范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全面展开。